产品特点:
1、使用司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只保有驾照的自然人,10万意外,最多买5份,非营运客车,营业客车司机50%比例赔付,营业货车和摩托车司机20%比例赔付。起保日最早自激活次日起,出险提供交警证明。
2、业务政策:司乘险归于旅游险类管理,因为交强险等三者险不保车上人员,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一般1万,明显不足。
保障设置: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驾驶乘坐车型 |
非营运客车 |
营运客车 |
营运货车和摩托车 |
保额给付比例 |
100% |
50% |
20% |
保险期间:保险期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100元
承保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承保范围:以本保险条款和特约为准
特别约定和注意事项:
1、参保资格:18-65岁合法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
2、本保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为同一人。受益人为法定。
3、被保险人驾驶营运客车期间,保额降为原保额的50%,驾驶营运货车和摩托车期间,保额降为原保额的20%
4、本保险同一被保险人可最多购买五份,超购的保险无效。本保险于激活后次日零时生效,具体保险期间以电子保单所载为准。
适用条款名称:《民安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民安附加司乘人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民安附加司乘人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提供保单时间和方式:本保险默认仅提供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纸质保险单的客户,本公司可提供平件邮寄服务。
联系电话:0551-6561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