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黄标车最高补1.8万
为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政策吸引力,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何谓“黄标车”:高排放就是黄标车,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