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轿车连撞两人后逃逸,交警称,肇事逃逸司机将被终身监禁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跑的无影无踪,现场只留下小碎片、倒车镜等物,在常人看来,要抓到逃逸车辆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在“交通神探们”看来,再狡猾的狐狸,也可能露出尾巴。昨日上午9时30分,犯罪嫌疑人葛某投案自首,标志着7月13晚,合肥市望江路连续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10分钟连撞2人,他选择逃逸
7月13日21时05分,葛某晚饭后独自一人驾驶一辆红色两厢福克斯轿车出行,当行驶到望江西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北时,他将下夜班的崔大姐撞飞一米远。在极度恐惧之下,他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驾车行驶,从金寨路拐到太湖路又左拐到肥西路。当时他看到了警车,可没有停车主动投案自首,而是继续逃跑。从肥西路再次拐到望江路后,他在爱尔眼科医院附近又将骑电动车下班的某超市保安杨某撞倒,后继续逃逸。
事故发生之后,合肥市交警支队和交警蜀山大队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追逃工作迅速展开。肇事后,葛某内心极度不平静,当天晚上,他将轿车开到肥西上派镇一家私人修理厂后,只身“逃亡”到江苏某地、芜湖市等地。
投案自首后,他泪流满面
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办案民警从车管所档案中调出合肥市区及其三县400多辆两厢红色福克斯轿车注册登记资料,并做到“见人见车”,逐车细查。在调查到第200辆时,该车车主表示,她现在不在合肥,可以让丈夫将车开到蜀山交警大队配合调查。随后,民警联系车主丈夫将车开到蜀山交通大队配合调查。随后,民警联系车主丈夫葛某,却发现葛某手机一直关机。民警以这个线索,顺藤摸瓜调查。最终在警方的强大震慑下,昨日上午9时许,28岁的犯罪嫌疑人葛某在家人的陪同下选择了投案自首。“对当时愚蠢的行为非常愧疚,也很后悔,的表情受伤者的家人。”葛某泪流满面。
交警分析:肇事者三种心理而逃逸
合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勇创说,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但是,一些驾驶人在车辆发生肇事后通常弃伤者逃逸,原本可以立即抢救的伤员因驾驶人逃逸而耽误了救治时间可能造成伤者死亡。据了解,肇事逃逸者通常多是出于三种心理而逃逸:一是恐慌心理,因内心充满恐惧,害怕承担赔偿责任,而选择逃逸;二是畏罪心理,因害怕法律的追究而逃离现场;三是侥幸心理,认为没有目击者铤而走险,选择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