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对酒后驾驶下“猛药”,酒驾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最高可达60%
记者日前从滁州市交警支队获悉,6月5日起,滁州市将实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意味着,驾驶员若被查出酒驾行为,其所驾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最高可达60%。
交警告诉记者,关于费率浮动适用对象,实行“对车不对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适用跟“车”原则。不论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人是否为该机动车所有人,被酒后驾驶的该机动车在下一个保险年度承保时,均应上浮交强险费率。此外,该机动车在被发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之后如有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等业务的,不影响次年投保时上浮交强险费率。
交警透露,驾驶员每被查到一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饮酒、醉酒违法行为按次累加浮动费率,累计上浮费率最高可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