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2月份的CPI数据对外公布,受春节等因素影响,上月我省CPI同比上涨5.2%,涨幅较1月份高1.0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居住类价格仍然居高不下。
和去年同期相比,八大类商品中,除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价格持平外,其余均上涨。涨幅前两位的是食品类和居住类,分别上涨11.2%和5.0%;此外,衣着类上涨4.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3.1%,烟酒及用品上涨2.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1.3%。
由于2月正值春节假期,市场消费需求旺盛,和1月份相比CPI上涨了1.4%。除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略有下降外,其他六类均呈上涨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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