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新世纪2012”在题为《潍坊市检察院腐败检察长王卫东的百万豪华专车!》的帖子中爆料称,山东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在2010年第四季度花费100余万元,购买德国进口大众途锐豪华旅行车(见左图),并“明确规定其他院领导和一切公务活动等均不允许使用”。
该网友还在帖子中透露,除途锐座驾外,王卫东一人还独占专车两辆,包括一辆通用别克轿车和一辆金杯豪华旅行车。
从帖子中配发的图片可以看到,牌照为“鲁O·G9586”的正是一辆大众途锐。发帖网友最后指出,王卫东此举明显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腐败行为。”
“检察长王卫东的百万豪华专车”一帖引来众多网友围观。有网友指出,王卫东的公务用车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
10月9日上午,记者致电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其办公室一名姓姜的工作人员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回应称,“我们的车子是合法的,经得起事实的考验。”
该名工作人员说,牌照为“鲁O·G9586”的大众途锐车是“别的单位送的,不是买的”,并表示“市里面也是知道的”。对于其他两辆车辆,该工作人员否定了发帖网友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