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交警速破“2·15”交通肇事逃逸案
合肥晚报讯 2月15日,巢湖市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后做贼心虚,又悄悄地回到现场看事故情况,被巢湖交警逮了个正着。 2月15日晚6时55分,春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巢湖市亚父街道居民姓郭的兄弟俩步行回家,当走到X016线3K十300米处时,突然同时被身后一灰白色的小客车撞倒,哥哥郭某某飞出25.3米后,落在路边;肇事车“呼”的一声就逃走了。由于事发突然,弟弟只看到是一辆灰白色的小客车,朝含山县林头镇方向跑了。 巢湖市交通事故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救伤者。不久从医院传来消息,哥哥郭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坐镇指挥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杭行将现场及城区各中队警力分成五个行动小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晚7时30分,事故大队大队长王明录带着协警员孙克军冒雨沿事发路段往回搜寻嫌疑车辆。当巡查至离事故现场3公里处时,他们发现一灰白色的面包车车头朝里正停在一工厂门前。下雨的晚上,与肇事车颜色相符的小客车孤零零地停在这旷野里,凭直觉,王明录觉得这里面可能有戏。检查后发现该车保险杠残缺且挡风玻璃上有一大洞。王明录将现场提取的保险杠的碎片与该车保险杠上的缺损处进行了拼凑,结果发现完全吻合。就在民警利用车驾管信息平台寻找该车车主时,从前面走过来一男子。王明录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了盘问。该男子回答民警提问时,一开始还有些支吾,紧接着就承认这车是自己的,人是他车撞的。 8时许,这名男子被带到事故大队接受调查。原来该男子姓何,含山县林头镇人。当晚送人到巢湖,只身返回至事故路段时,被前面一大货车的灯光照花了眼,所以根本未看清路边的行人。当时也未减速,撞到行人后,十分害怕。车行了三四公里后,思量再三,还是把车停了下来。然后步行回现场,想看看伤者情况。到了现场,什么都没有了。在那里逗留了五六分钟后,只好返回。远远看到自己的车前停了辆警车,便知道大事不好了。(杨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