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大队加大对记满12分的驾驶人的管理力度,重点为本市公交、出租、长途客运、货运单位等的营运车辆。
根据要求,合肥交警各大队开始按驾管所检索出记满12分的驾驶人信息,重点为本市公交、出租、长途客运、货运单位的营运车辆等,重点对从事营运工作的专业客运单位及危化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认真核查。同时,路面执勤民警、事故处理民警、车辆和驾驶管理民警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驾驶人记满12分的将立即扣留其驾驶证,并填写《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驾驶人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对拒不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其驾驶证停止使用。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发现驾驶人、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罚款未缴纳的,要及时通知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