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网9月1日消息(来源:中安在线) 记者今天下午从合肥市交警支队获悉,截止到日前,合肥地区35万余辆机动车中,逾期未检验的车辆达30%,其中摩托车约有50%逾期未审。今年以来,合肥逾期未审车辆上路行驶,共造成28起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32人受伤。
目前合肥市部分机动车主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期年审车辆,导致车辆安全性能(方向、制动、灯光、雨刮器等)达不到技术要求,对驾驶人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有些甚至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按期审验机动车是认定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
另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期审验,保险公司将根据有关条例拒赔第三者商业保险。而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事宜往往数额巨大,需靠第三者商业保险来解决,保险公司的拒赔,对受害者和肇事者都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逾期年审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旦发现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检验合格标志也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规定将罚款200元。
考虑到部分车主因特殊情况到规定期限未能年审,合肥市交警部门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对以下几种情况,经车主申请并经核实的,将免予处罚:(一)对参加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等公益性活动而逾期的。自8月以来,共有23位车主参与汶川抗震救灾而免予处罚;(二)车主出国留学或远赴外地工作车辆超期的;(三)因事故送去维修超期的车辆及时送检的;(四)对在检验有效期内前来年审,但是经检测机动车运行技术指标不达标,需要维修和调试因而延期的车辆;(五)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检验过期的。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年检有效期将至的车主,尽快前来年审,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在近期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