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日起至12月31日合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力争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跨市际的道路交通拥堵,力争高速公路不发生10辆车以上相撞事故,确保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据了解,自12月5日起,合肥市桃花、南岗两个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全面启用,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并要求在近一个月的集中行动中,合肥公安交警各大队根据本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特点,把所有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投向路面,调整勤务安排,加大巡逻密度,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扩大对道路的监控面。
与此同时,加强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20%-50%或一次超员、超速50%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和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向客运企业发出调整驾驶人的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