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网11月4日消息(来源:交通广播,记者:李蠡)
主持人:从本月起,“交通龙卡”将在我省机动车驾驶人中逐步推广办理,推行交通龙卡的出发点和法律依据是什么?90元一张的收费标准是如何出台的?昨天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交通龙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请听本台记者李蠡采制的录音报道。
记者:交通龙卡是集交通安全信息管理卡、建行交通银联龙卡、嘉鑫源驾驶人俱乐部会员卡三合一的多功能卡。作为“安徽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月起,交通龙卡将与移动警务通系统一起在我省推广。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开庆生介绍,《安徽省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即省政府第200号令的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和交通安全信息卡。”而第200号令的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也对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说明:
出录音:
开庆生副总队长告诉记者,推行移动警务通和交通龙卡,将提高交警部门工作效率,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并更好地维护合法驾驶人的权益:
出录音:
在交通龙卡推广前,省物价局对整个“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投资建设成本进行了测算核定,计算出了包括软件开发费、信息卡管理系统建设费、信息卡成本费在内的十二项相关费用,并因此制定了交通龙卡的收费标准。而我省150万之前已经办理过交通安全信息卡的驾驶人,将不需要缴纳办理交通龙卡的费用。开庆生副总队长说:
出录音:
在交通龙卡开始推行后,其金融服务和会员优惠的商业功能一度受到质疑。对此,开亲生副总队长表示,交通龙卡的交通安全信息管理功能和其他拓展服务功能相互独立,交通龙卡除基本办卡费用之外的其他衍生收费都将本着驾驶人自愿的原则,不进行强制要求:
出录音: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就可以凭借驾驶证和身份证到我省各市、县交警支队指定地点办理交通龙卡,而从明年3月1号起,交警部门将对没有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予以警告,5月1号起将依据省政府第200号令对没有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