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撞死人逃逸
五年后凑齐钱自首
12月21日,河南省长葛市官亭乡的史巧敏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向庐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投案自首。这位五年前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在庐江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女骑手终于揣上10万元的赔偿款,来庐江向受害人家属当面赔罪来了。
2004年4月14日早晨6时多,一年四季在外做蜂产品生意的史巧敏和丈夫一道,驾着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来到庐江县收购蜂蜡。就在她驾车沿着军(埠)二(坝)公路行至庐江县城水果市场门前时,摩托车突然不听主人使唤一头冲向路边,将正在路边行走的行人钱某某撞伤致死。由于事发早晨,路上车辆行人稀少没人看见,再加上她自认为是外地人会受到不公正处理,夫妻二人丢下摩托车,片刻工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庐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后,很快查到肇事人是河南省长葛市官亭乡的史巧敏,于是上网通缉并组织力量前去抓捕,但由于史巧敏夫妇常年在外饲养蜜蜂,居无定所,每次办案民警均空手而归。12月21日,史巧敏经过反复的思想激烈斗争后,决定将五年多在外漂泊挣下的10万元钱一并带上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面向受害人亲属赎罪,一次性兑现死亡补偿款。
面对受害人亲属,史巧敏长跪在地,含泪述说了这些年的内心感慨:事发之时,她和丈夫身无分文,没有能力经济补偿无法面对受害人亲属,只有选择暂时的逃避。这五年中,她和丈夫四处漂泊,没有过上一天安定的日子,拼死拼活省吃俭用,终于积攒了10万元的补偿款,目的就是有朝一日能补偿受害人亲属一些心灵安慰,请求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同时,她肇事逃逸还触犯了法律,也应主动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