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 2009年12月30日,凤阳交警对一名第二天将举办婚礼的无证驾驶人作出拘留处罚决定时,采取人性化执法,暂扣车辆后,将拘留时间延至其婚礼举办后。
当天上午11时许,一辆未悬挂后号牌的轿车在凤阳县城三步两桥闯红灯。执勤交警当即拦下进行检查。该车驾驶人周某出示了相关证件。细心交警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驾驶人有较大差异,遂对其进行仔细寻问。周某承认了自己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执勤交警将车辆暂扣,同时依法对周某作出拘留的处罚决定。
经了解,周某将在2009年12月31日举办婚礼,当天由其哥哥驾车和几位亲戚,从小溪河某村家中到凤阳县城后,其哥哥另有他事。急不可待的周者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车向城内某影楼驶去。平时在农村开过车,但没有出过门的周某驾车经三步两桥红绿灯路口时,不知所措,慌忙中闯了红灯。
执勤交警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证实周某将在2009年12月31日举办婚礼。为此,执行交警将对其拘留时间延迟五日。周某认识到无证驾驶的错误,将在2010年1 月4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