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行驶撞上一辆小轿车,马鞍山市某押运公司一辆运钞车在肇事后,驾驶人非但没有报警,还逃离现场。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民警通知该押运公司让驾驶员配合警方调查时,对方竟借口推辞,不予配合。
3月18日17时许,和县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省道206线乌江邵李加油站红绿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押运车碰擦一辆轿车后逃逸。辖区乌江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通过现场勘查以及当事驾驶人的描述,肇事车辆为一辆由乌江往含山方向的押运车,车牌号尾数为“77”。民警立即调阅案发时段沿线公路视频监控,经细致查询,确认了该车号牌。由于该车号牌非公安机关核发的号牌,而是保安公司自制的号牌,一时无法认定该车相关信息。随后通过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锁定该车是某银行押运的车辆。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到该银行负责人,要求当事驾驶人立即到交警队接受调查,但是,司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民警再次通知所属押运公司,要求其所管司机到交警队配合调查,对方借口推辞,未予配合。
为尽快侦破此案,民警根据该车行车规律,于3月 19上午在该银行门口定点守候。7时许,嫌疑车辆来到银行,在该车取完钞票后,民警立即上前,表明身份,对司机进行强制传唤,并将运钞车暂扣。在交警队,民警经过痕迹及监控录像的对比,确认此车就是肇事车辆。在铁的事实面前,肇事司机曹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初步交待,曹某在经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违反规定从非机动车道抢行,不想撞上正常行驶的另一辆轿车,为逃避责任,驾车逃离现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秦祖泉 杜昌来 市场星报记者 张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