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主的车辆保养重于维修:车主往往注重汽车修理企业的外部形象,视了保障服务支持,车辆维修中所产生的费用大部分为维修企业形象成本做出了贡献。而维修企业的资金在投入到装修之后对车主的保障服务无能为力,维修人员受到企业目标利润的控制,误导客户做不必要的支出,当车辆出现意外后车主将再次承担较高的救援服务费用。
2、 勤保养、少维修:某些汽车修理企业对车辆安全检测收费过高、养护费用也远超过合理标准,造成车主不愿安期保养与定期车检,现代车辆的性能水平提高较大,一些故障出现不易及时被车主发现,等到故障严重或事故出现后车主将为此支付数倍的费用。
3、 保险代索赔与自理:多数车主对各家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没有认真阅读、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不熟、保险理赔程序不熟,这就造成车主独立处理交通事故的难度。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出于对损失的控制,事故车辆修复费用控制不一,存在定损车辆修复利润低于维修标准,故产生有些维修企业不愿代车主索赔或要求车主补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