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起了,仅仅是网上能搜得到的,上海大众一律以进水或操作不当为由,漠视不管,并且不给任何判定理由,不做任何鉴定,两个人,草草一看便统一判定为进水。望车友们都能看到,并且转告即将买车的亲友,以我们为鉴,免得追悔莫及。
事故一:
河南郑州韦先生于2010年6月在郑州新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得上海大众牌朗逸轿车,至今共行驶5900余公里,对原车无任何改动,2011年3月13日下午约17时20分行驶至河南永登高速公路(S32)260公里处,车辆突然爆缸,引发火灾,幸处理得当,扑灭及时,未造成人员及更大损失。
车拖至维修站几天后,接维修站通知,说厂家要派人检查车辆自燃原因,将发动机拆解后,厂方宣称事故是由于发动机进水所致,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当场提出三点疑问:
(一)什么时间进的水,郑州长期干旱,水从何来。
(二)在发动机及车辆其他部位均未发现进水或水淹痕迹,如何得出进水的结论。
(三)车辆在维修站做过一次维修,一次正常保养,为何从未发现进水或发动机异常,对此维修站工作人员也证明未发现进水和异常现象。
对以上问题,维修站及厂家人员均无法回答,只一口断定是进水所致。我又请有经验的机修人员到现场查看,判断并非是进水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