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服务热线:0551-62827080   紧急救援:18955165900  
首 页 行业动态 政府视窗 新闻调查 访谈专题 服务项目 游记杂谈 自驾线路 车主维权 关于我们
车友信息 新车选购 二手市场 用品超市 交通新闻 自驾茶吧 养车课堂 特约商户 俱乐部联盟 景区推荐
车辆维护 车辆救援 推荐产品 驾驶课堂 违章查询 景点导游图 驾驶与保健 事故案例 招贤纳士 养车课堂
 
·安邦理赔真的不咋地
·车友要改变过去的习惯
·“手机”保险的圈套
·买了全险就能赔?5种情况教你认识车险
·自驾途中的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伤人处理与保险理赔
·车辆伤人事故的处理
·民安“安顺“卡
·电话保险联手救援网
·民安保险理赔承诺
·车险理赔五步走 轻松搞定车险理赔
·汽车险理赔流程指南及理赔基本常识
·玩转车险:让续保无空可钻
·自行撤离可免处罚
·险种合理调配才最省钱
·教你如何与保险公司周旋
·车价不一样,投保也不同
·抢救费用超保险限额由国家垫付
·车险到期记得及时续保
·保单“代签名”易遭拒赔
·就是吃不懂的亏!
·车险多未“按实投保”
·人寿财保险公司签约救援网
·交强险“互碰自赔”本月实施
·汽车理赔10大反败为胜攻略
·交通小事故可快处快赔
·车主车辆出险经历
·新交强险“越管越宽”
·救援网会员保险推荐
·适合才是最好的 新车上全险必要性分析
 
·你买的保险真得保险吗?
·购车陷阱揭秘:对捆绑售汽车保险说“不”
·新版意外险“示范条款”:无照驾车出险可获意外险赔付
·汽车保险五大理赔误区解析
·车险理赔 有望少“扯皮”
·车险里藏着多少“霸王”
·机动车快处有新办法
·车险理赔当心十大禁区
·交通事故致人阴部受伤未致残 保险公司承担精神赔偿
·车辆理赔其实不容易
·城乡居民死亡赔偿将“同命同价”
·新法之后车险三变
·保险、理赔最新动态及车主需知
·车辆划痕损失险条款
·自燃损失险条款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人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车主车辆出险处理需知
·交强险与实用
·处理事故车辆中存在的欺骗现象
·合肥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启动
·关注车险夏季“四不赔”
·关注保险公司的不赔与少赔规定
·交通小事故可快处快赔
·新车上全险仍有“四不赔
·车主车辆出险处理需知
·恶劣天气出险如何理赔
·揭秘4S店、中介与保险公司的“三角关系”
·配合交强险改版 新三责险费率平均降17%
避让不当撞护栏 奥迪车烧成废铁
司机回头8次看美女 致连环追尾
38辆豪车飙车被抓
自家三辆车接连被划 车主怒小区门26小...
17岁男孩劝诫违章车被司机当街殴打
合肥街头现亿元迎亲车队 保时捷911仅...
更多 >>
 
  理陪注意事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理陪注意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浏览:6941  发布人:救、援  2009-06-02-14:45

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湾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字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四)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律判决或者调节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赔偿限额下负责赔偿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垫付与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下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指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           驾驶人醉酒的;
(三)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出事的;
(四)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打印收藏此页关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刊登 | 友情联盟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2009 安徽汽车救援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08006386
皖ICP备17027596号 技术支持:卓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