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件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483号